各有關單位:
為激勵在本區質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績效的組織及個人,引導各行各業改進質量管理、追求卓越績效,推動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上海市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實施細則》(滬委辦發〔2020〕26號)、《松江區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滬松府規〔2021〕1號),現就第十屆松江區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根據《關于松江區申請開展2022年度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復函》(滬評組〔2022〕35號)文件精神,第十屆松江區政府質量獎設先進質量管理模式(項目)和先進質量管理成果(個人)。
先進質量管理模式(項目)分區長質量獎、質量金獎和質量創新獎。其中,區長質量獎獲獎組織總數不超過1個,質量金獎獲獎組織總數不超過3個,質量創新獎獲獎組織總數不超過10個。
先進質量管理成果(個人)即為區長質量獎個人獎,獲獎個人總數不超過1個。
上述獲獎數可少額或空缺。
二、申報對象
依法在松江區注冊登記的企業或其他組織;在松江區從事質量工作或者為松江區質量工作做出貢獻的自然人。
三、申報條件
申報松江區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本區注冊登記并正常運行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符合國家、全市和本區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的相關要求,具備相關資質或證照;
(三)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建立有效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或其他相關的管理體系,形成自我完善的質量改進機制;注重自主創新,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行業特色、企業特點,具有標桿示范意義,可復制、可推廣;申報組織實施首席質量官制度者優先考慮;
(四)具有良好的經營績效和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和質量水平在上年度處于本市同行業領先地位,具有突出的社會貢獻和社會影響力,對地方經濟貢獻率處于前列;從事非營利性業務的,其社會貢獻位于本市行業前列。
(五)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近3年未發生虧損(政策性虧損除外);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嚴重失信行為。
申報松江區政府質量獎的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10年以上,在本區工作不少于3年;
(二)質量意識和創新能力強,積極推廣和應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或在質量管理中形成卓有成效的質量管理理論研究成果,具有體現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工作成果,對提高組織或行業質量水平和績效做出重要貢獻;
(三)積極組織或參與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對形成組織質量文化做出重要貢獻,給組織和社會帶來顯著效益;
(四)長期從事基層質量工作實踐,具有豐富的一線實踐經驗,為本區產業工藝、技能改進發展、企業質量水平提升做出突出貢獻。在一線工作崗位上忠于值守,無私奉獻,實績突出,在群眾中贏得良好贊譽。
(五)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具有社會影響力和社會知名度,個人信用記錄良好,沒有發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申報個人如為組織最高管理者,其所在組織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嚴重失信行為。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表
各申報組織和個人應如實、完整地填寫《松江區政府質量獎申報表(組織)》或《松江區政府質量獎申報表(個人)》。
(二)概述
申報組織概述內容根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 19579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千字。
申報個人概述內容根據《上海市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DB31/T 598附錄C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千字。
(三)自我評價報告
申報組織自評報告,對照松江區政府質量獎組織評價標準GB/T 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的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用數據和事實進行評價說明,必要時可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3萬字。
申報個人自評報告,對照《上海市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逐條用事實和數據進行自我評價和說明,字數不超過2萬字。
(四)證實性材料
證實性材料包括營業執照、相關市場準入(資質)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的復印件。凡在申報表、自我評價報告中涉及的質量工作中取得實效的實例、數據等內容,需提供證實性材料。證實材料中如無法提供的,請做書面說明。
申報組織證實材料中還包括經審計的近3年財務報表,并加蓋公章。
(五)提交材料要求
以上申報材料中(一)申報表、(二)概述、(三)自我評價報告提交時合并成冊,(四)證實性材料單獨成冊。普通A4紙雙面印刷、軟封面裝訂、字體為宋體小四號、行距為22磅。
申報組織或個人應向申報材料受理部門提交紙質合并材料(申報表、概述、自我評價報告)、紙質證實性材料一式二份,電子版(含所有申報材料)一份。
五、申報評定程序
(一)推薦申報。凡符合申報條件的組織和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根據通知具體要求,于2023年1月16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松江區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資格審查。評審辦組織評審組對申報組織和個人的基本條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必要時,以書面形式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進入資料評審。
(三)資料評審。評審組根據評審規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組織和個人進行資料評審,形成資料評審報告。評審辦根據資料評審報告,按好中選優的原則,確定現場評審的組織和個人名單。
(四)現場評審。評審組根據評審規則,對列入現場評審的組織進行現場評審,對個人所屬組織(工作單位)進行現場核實,并形成現場評審報告。
(五)綜合評價。評審辦組織評審組,根據評審規則,在對進入現場評審的組織和個人的申報表、材料評審報告、現場評審報告等材料進行詳細審查、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形成綜合評價報告。
(六)審定公示。評審辦結合本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與綜合評價情況,提出獲獎建議名單,提請評審委員會審議。評審委員會審定獲獎建議名單,決定擬獎名單。由評審辦組織向社會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后,按照規定程序提請區政府批準。
(七)表彰獎勵。區政府發文表彰松江區政府質量獎獲獎組織和個人,頒發獎牌、證書和獎金。
六、其他事項
(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主管部門應結合實際情況,做好申報組織和個人的宣傳、培育及培訓工作。
(二)有關評價標準等資料可登錄上海市松江區門戶網站(網址:lftianli.com)查詢獲取。
(三)松江區政府質量獎的申報、評審工作嚴格執行有關程序和標準。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評審過程不向申報組織或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四)申報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松江區文誠路69號407室
聯系人:張老師、馬老師
聯系電話:37615281、37615280
電子郵箱:ZLGLK311@126.com
松江區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1月14日